軍教男兒 | 4500名歸休老兵 無榮民福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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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來源 自由時報 2007/4/17〔記 者游文玉/竹山報導〕

台灣第一批於民國三十九年志願入伍的四千五百名新兵,服役一年九個月被迫「歸休」,遲至五十年後才領得「視同退伍證明」的證件,服役 長達五十餘年未正式退伍的老兵,雖取得榮民身分,卻未享榮民福利,現年約八十歲的老兵逐漸凋零,依然念念不忘要求國防部發給正式退伍令及國家賠償。

被迫「歸休」 領不到退伍令

當 年國民政府轉入台灣,一群十七、八歲的台灣菁英,在政府還未實施兵役義務之前,便憑藉著一股愛國的情操,參加「陸軍總司令部台灣軍士教導團」,準備將自己 獻身給國家,在接受一年九個月的訓練之後,卻集體被迫提前解甲歸田,壯志未酬的勇士,無法領得退伍令,只以「歸休」之名領得「歸休證明書」。

當 初身披「盡忠報國」、「為國爭光」紅綵帶的志願新兵,個個精神抖擻,在沿路鳴放鞭炮及鑼鼓喧天之下,接受地方父老、親朋好友的列隊歡送,挺身踏上征途,於 高雄縣鳳山的簡陋營區接受密集訓練,結訓時,且由當時以治軍嚴格著稱的孫立人將軍親自校閱,無奈在接受一年九個月軍事訓練後,竟突然接到「歸休」命令, 「歸休證明書」上只簡略證明「受訓期滿提前歸休」。

「陸軍軍士官教導總隊退伍人員協會理事長」張方州指稱,當時的長官還特別訓示,歸休非退 伍,是要在家鄉待命,必要時隨召隨回,而且賦予:一、要協助政府宣導政令;二、要服務民眾,當軍民橋樑;三、要做全民表率,維持軍人本色等三大任務。歸休 後經歷無數次的動員演習、教育召集,且繼續協助役政單位組訓民眾,本身卻也因歸休的綁手綁腳,錯失進修良機,無法尋求發展。

直到八十七年間,因為老兵的申請,政府才將歸休證明書換存,換發「視同退伍證明書」,憑證明書向退輔會申請「榮譽國民證」,但於八十八年全面停發,引起老兵們的不滿與不斷的爭取,於八十九年三月才續換發榮民證,但也僅止於此,並無任何福利,老兵且仍未取得正式的退伍令。

張 方州表示,當初懷抱著「愛國護鄉」的熱情從軍,三餐都是露天坐小板凳,睡的則是粗糙硬板草蓆大通鋪,滿腔熱血換來的竟是政府無情的回報,當時在一起受訓、 生活的四千五百名同學已先後凋零,六年前為爭取退伍令及國家賠償而組成的「陸軍軍士官教導總隊」的二千名成員,如今也僅剩一千餘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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